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节能项目,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节能服务合同。这种机制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内容:
合同能源管理即由节能服务公司(EMCO)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能源服务,从能耗审计、设备投资、设备选取安装一直到运行维护的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EMCO的效益完全来源于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也就是说用最为合理的经济的能源消耗来达到用户所要求的条件,才能为EMCO带来最大化的经济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优点:
1.降低企业的节能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运行管理风险、节能效果风险。
2.形成项目多赢的局面
耗能单位:能源效率提高,能源费用降低;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服务公司,获得节能项目收益
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少污染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模式: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
EMCO提供项目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二、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服务公司或客户提供项目资金,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EMCO按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
三、能源费用托管型
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