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22日下发《关于居民供热室内设施维修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供热企业应用户要求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服务的,要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新规共制定25项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另外每户每次还要收取最高20元出车费。该规定试行一年,市民如发现问题可随时向物价部门反映。
通知规定,上门维修收费内容由三部分组成:材料费、出车费和维修费,均为政府指导价。其中,出车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次20元;维修中发生的材料费,按照材料的实际进价收取,材料价格每年供热季前一个月报市物价局备案;维修服务包括铸铁暖气片更换、铜球阀拆安、PE管件更换等25项收费标准。
新政出台后,供暖维修到底要花多少钱?假如一市民家里的十片装钢制暖气片因为人为原因损坏需要更换,根据新规收费标准,供热企业上门维修完毕后,该住户需要交纳20元出车费、61元人工维修费及企业备案材料费(此项费用因会随市场价格变动而未公布)。
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新规仅针对住户室内供热设施维修,小区内部等其他区域的供热维修并不执行该规定。
另外,除上述25项维修服务外,供热企业不得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说其他服务项目均为免费。物价部门已经与供热公司达成共识,如果市民发现家中的暖气不热,企业上门检查后发现仅是简单的跑风问题,只需要松紧螺丝就能解决问题的话,这类服务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出车费也不准收。也就是说,只有换件维修才允许收费,非换件的一般服务不收费。
为何此次收费标准出台前没有举行公开听证?她表示,根据《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有关规定,对列入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物价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必须组织听证。但供热维修收费不在该目录中,所以不必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