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0月21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张继培)记者10月18日从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获悉,2019-2020年度兰州市供热收费标准仍然执行2018-2019年度热价标准。
据介绍,兰州市今年供热价格不变。根据兰州市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兰州市热电联产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为:一类建筑(住宅)5元/月·平方米;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为7元/月·平方米;三类建筑(宾馆、饭店、招待所)8.20元/月·平方米;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为9.20元/月·平方米。
供热分户计量收费价格依据兰州市发改委(原兰州市物价局)(兰价办发【2018】45号)规定执行。
分户计量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7.5元/平方米)×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5.00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采暖期分户计量表显示热用户使用热量;
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小区
计量热价为:
1.居民住宅:47.43元/吉焦;
2.办公、教学、医院:66.41元/吉焦;
3.宾馆、饭店、招待所:77.79元/吉焦;
4.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87.28元/吉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