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潭供热有限公司关于对玫瑰谷小区停止供热的通知
玫瑰谷小区热用户:
近两个采暖期,长春市玫瑰谷小区的支线管网和小区内的供热管线因破损等原因日均丢失热水高达260吨,造成小区内网压力不足、热量不足,我公司因此也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由骨干管网到成片开发小区的支线管网和小区内的供热管线的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及我公司与长春华业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热并网配套入网协议书》中第6.3条乙方内网管道如发生爆裂而造成的热损失,乙方应按价赔偿。因此玫瑰谷小区内网丢失热水问题应由产权单位长春华业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供热企业不参与小区内管网的设计、施工、维修、维护。
从管网开始失水至今,我公司已用多种方式告知华业地产公司问题的急迫性及严重性,希望产权单位早日维修小区内二次供热管网,截止目前该产权单位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失水问题不解决,我公司即使承受因失水造成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勉强供热,也不能达到用户满意。
因此,我公司将不得不对玫瑰谷小区停止供热,现已暂缓收取该小区热用户热费。我公司无奈地请玫瑰谷小区用户提前做好停热准备,并因停热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对一直以来支持、理解供热事业的热用户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通知
长春净月潭供热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