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泉州市将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行动将围绕我市今年环保工作重点,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地下水及其他主要环境违法问题。同时,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电镀、合成革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此次行动将重点加强对燃煤发电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城镇污水处理厂、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集中开展黑烟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垃圾焚烧、填埋单位环境监管工作。
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方面,根据相关规定,截至今年9月全市所有陶瓷企业应全面完成LNG替代工作。逾期未完成LNG替代的,由所在地政府于10月底前责令其关闭或者转产。各地应按我市减排工作计划要求,于2013年年底前按计划实现部分纺织印染企业燃煤蒸汽锅炉、热载体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集中供热工作,全面淘汰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小型燃煤(重油、渣油)炉窑。
此次行动分为动员部署、检查和整治、督查、总结四个阶段,7月10日至9月10日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集中检查辖区内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