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惯例,济南供暖时间从11月15日开始,直至次年3月15日结束。不过,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明确要求,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每年供暖期结束时,“倒春寒”现场频繁出现,气温反复常让大家措手不及。因此,近年来济南的停暖时间大多有所延后。
2008—2009年采暖季,济南供热开始实行“看天供暖”制度。其中,2010年由于降温,停暖时间延长至3月20日。2011年,采暖季延长至3月18日。2012年采暖季未延长,于3月15日零时结束,然而3月18日天气突然大幅降温,让不少市民措手不及。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停暖的时间都适当进行了延长,2016年济南停暖日期延长7天,于当年3月22日停暖,2017年采暖季未延长。去年,随着一股冷空气的来临,临近15日停暖时间,济南的气温始终没有回暖迹象,于是两次发文通知延长供暖时间至22日,比常规停暖时间一共延期7天,这是济南供暖史上首二次延长。
那么,随着气温回升,今年的供暖还会延长吗?昨天,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倒春寒”,供暖还将再适当延长3至5天。“近年来,供暖开始和结束时间都是看天供暖,因此延期供暖也是更加人性化的考虑”,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