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本市制定的“弹性供暖”工作机制,可视天气具体情况适当提前供暖或者延期停暖。日前,经市城市管理委联合气象、环保、财政、能源、电力等多个有关部门的综合会商,因三月中下旬气温波动较大,冷空气频频造访,夜间最低温度仍在低位徘徊。为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2018-2019采暖期延长至3月31日24时。
据悉,此次供暖期的延长,不需要百姓掏钱“买单”,供暖费用不会增加,而是由财政资金支持。各供热单位也将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燃煤燃气购储等工作,并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参数,杜绝间歇供热问题的发生,保证百姓室温达标,身暖心更暖。(津云新闻记者段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