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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

   日期:2018-03-01     浏览:379    评论:0    
核心提示:供热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一、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的规定(一)一级管网及二级管网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为
 
供热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

一、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的规定

(一)一级管网及二级管网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为1.5倍的设计压力,其目的是试验管道本身与安装时焊口的强度;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为1. 25倍的设计压力,且不得低于0.6MPa,它是在各管段强度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应该是管道安装内容全部完成,如零件、法兰等以及施焊工序全部完成。这种试验是对管道的一次全面检验。

(二)换热站内的管道和设备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所有系统均应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前,管道各种支吊架已安装调整完毕,安全阀、爆破片及仪表组件等已拆除或加盲板隔离,加盲板处有明显的标记并做记录,安全阀全开,填料密实,试验管道与无关系统应采用盲板或采取其他措施隔开,不得影响其他系统的安全。试验压力为1.25倍的设计压力,且不得低于0.6MPa.

(2)站内设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试验。当设备有特殊要求时,试验压力应按产品说明书或根据设备性质确定。

(3)开式设备只做满水试验,以无渗漏为合格。

(三)清(吹)洗的规定

(8)供热管道用蒸汽清(吹)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试运行的规定

(1)换热站在试运行前,站内所有系统和设备须经有关各方预验收合格,供热管网与热用户系统已具备试运行条件。

(2)试运行前,应编制试运行方案。在环境温度低于5℃进行试运行时,应制定可靠的防冻措施。试运行方案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审查同意并进行交底。

(3)试运行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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