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187001/2015-00126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已阅读: 38次更新时间: 2015-03-23
文号:并政办发〔2015〕12号备案号:
城六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6日
太原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构建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起,利用五年时间,对全市40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六个表率”、“五个一批”、“六大发展”工作部署,以实现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创新发展、改善民生为动力,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富民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利用五年时间,完成40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2015年作为起步年,确保完成4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5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三、改造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市区联动、企业实施、社会参与;
(二)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财政补贴、市场运作、多方筹资;
(四)以热力站为单元实施成片改造;
(五)与沿街立面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供热全覆盖相结合;
(六)以人为本、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四、改造范围
城六区范围内,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不在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内,抗震和结构安全性能较好,改造后能继续安全使用20年以上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
五、改造内容
(一)围护结构改造。据了解包括外墙、屋面、门窗等保温改造及外立面整治;
(二)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包括供热计量及室温调控系统改造;
(三)室外供热系统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
六、技术路线
按照65%的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改造。遵循以下技术路线:
(一)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1.外墙改造选用外保温技术,改造方案中确定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层厚度、材料、外立面设计、色彩等,并符合《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有关规定。
2.外窗改造宜将单玻、推拉窗改造成双玻、平开窗,或在原窗一侧加装一樘保温性能好的新窗。
3.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围护结构各部位传热系数满足《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设计标准》DBJ04—243有关规定。
(二)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
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采用分室(户)温度调节、分户热分摊方式改造。具体方法为:
1.将原有垂直单管顺流式系统改为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并安装温控阀和分户热分摊装置;
2.对原有垂直双管系统安装温控阀和分户热计量或分户热分摊装置;
3.在每栋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安装热量计量和热量调节装置,并建立远程集中抄表传输系统。
温控阀采用低阻力两通或三通阀,产品性能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散热器恒温控制阀》JG/T195相关规定。
(三)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
热源(热力站)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根据相关规程要求,保证改造后燃煤锅炉年运行效率不低于68%,燃气及燃油锅炉年运行效率不低于80%,室外管网保温效率大于97%,补水率不大于总循环量的0.5%,系统总流量为设计值的100%~110%,水力平衡度在0.9~1.2范围之内,耗电输热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有关规定。为达到以上要求,在热源及热力站内进行循环水泵变频改造、安装气候补偿器,在热力出口处安装热量表,同时在每栋建筑热力入口处安装平衡阀。
七、责任主体
城六区政府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内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摸底调查、项目确定、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协调解决改造“入户难”问题,确保改造工程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八、实施主体
(一)市热力公司组建的独立法人能源管理公司是节能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资金筹集,项目可研立项、方案设计、工程招标、施工许可、施工组织和竣工验收(自验)等工作。
(二)国有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及有条件的单位(山西焦煤、太钢、太重、太铁、铁三局、铁十二局、铁十七局、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是本单位职工集中连片居住区节能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对本单位集中连片非节能居住建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全市节能改造统一标准、技术路线、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节能改造。
九、资金来源
(一)中央奖励资金
依据《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957号),申请中央财政按照寒冷地区4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省级配套资金
申请省财政按照4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相应配套资金。
(三)市级配套资金
市财政按照4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套,列入财政预算,在项目实施前到位。
(四)区级配套资金
区级财政按照2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套。
(五)省城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从省政府支持我市的“省城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中筹集部分资金,用于节能改造。
(六)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及有条件的单位,出资参与改造
承担本单位职工集中连片住宅节能改造的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及有条件的单位,在享受中央、省、市财政奖励配套资金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实施改造。
(七)供热企业出资改造
供热企业按照15元/平方米的标准,支持所属热力站供热范围内项目实施节能改造。
(八)企业融资改造
由市热力公司担保,能源管理公司承贷,市本级资金作为资本金,以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贷款方式,向银行融资解决能源管理公司实施改造项目资金缺口,贷款由市财政负责偿还。
(九)鼓励房屋产权人出资参与改造
按照国家现行节能改造政策,原则上房屋所有权人按照综合造价20%左右的比例分担部分改造费用。
十、任务分解和完成时限
(一)调查摸底(1月底前)
由城六区政府牵头,市热力公司配合,对本辖区内既有居住建筑现状,包括:建筑物名称、地址、竣工日期、建筑面积、楼层数、结构形式、墙体材料和供热采暖方式等内容进行调查摸底,形成台帐,提出改造项目意见。
(二)确定改造项目和年度改造计划(2月15日前)
由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城六区政府、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热力公司参加,据了解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甄别,确定2015年度改造项目,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三)动员部署(2月底)
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筹备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动员大会,下达目标任务,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四)项目立项(3月底)
由能源管理公司负责,以区为单位,整合节能改造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研,报市发改委核准立项。
(五)施工图设计(3月底前)
由能源管理公司负责,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优质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尽快完成设计,改造效果图报市规划部门核准。
由能源管理公司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六)施工、监理招标(4月底前)
能源管理公司对确定的改造项目,根据改造区域、面积,科学合理划分施工标段。
市预决算审核机构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拦标价。
由能源管理公司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制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施工、监理招标,确定施工、监理队伍。
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牵头,能源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对供热计量器具及节能改造大宗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确保材料、器具质优价廉、及时供给,保障工程所需。
(七)开工前准备(4月底)
由城六区政府负责组织能源管理公司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改造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由城六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街办、居委会、社区、物业、住(商)户,在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前清除建筑立面上的牌匾、空调机、防盗网、晾衣架、屋面附着物、地下室杂物以及周边违章建筑等影响施工作业的各类障碍物;组织居民和商户做好节能改造配合工作,保证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场地需求,为施工作业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由城六区政府协调供电、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专业单位,与项目同步进行相关管线撤除和重新布设工作,达到规划设计和景观效果。
由能源管理公司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及各种材料、设备进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选调优秀人员组成项目部,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和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监理单位编制专项监理细则,审查施工方案。
由市财政局、能源管理公司负责落实改造启动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八)工程施工(5月1日~8月31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编制专项监督细则,对节能改造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和原材料加大检查、抽检频次,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达标,并形成完整的监督管理记录资料。
(九)竣工验收(9月底前)
能源管理公司组织自验,合格后向领导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由市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市节能、供热、质量监督等管理部门和市热力公司具体负责,组织专家组、能效测评机构对竣工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实施验收。
验收完毕后,由能源管理公司将工程交付所在区政府,区政府组织物业单位或社区接收并维护管理。
(十)工程决算(12月底前)
由能源管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完善竣工图纸和相关内业资料,提交市预决算审核机构审核,进行工程结算。
(十一)资料归档(12月底前)
由能源管理公司负责将项目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存档,并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保障措施
(一)设立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城六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发改、住建、城管、财政、规划、房产、公安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太原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领导组,负责制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政策,安排全市改造计划,落实改造资金,研究解决改造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资金保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前期工作、工程管理(技术指导)、宣传统计六个职能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市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日常工作。对全市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考核、验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城六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
(二)广泛深入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城六区政府要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深入社区、居民院落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居民代表参观已完成的节能改造小区,在改造现场设立咨询台,为居民释疑解惑。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节能改造,据了解到为节能改造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太原日报、太原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开设专栏,宣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目的、意义、效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赢得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改造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深入改造现场,及时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体职责如下: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及争取省发改委资金支持。
市住建委:负责办理项目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对施工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竣工验收,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市城乡管委:负责制定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和室外管网改造技术路径,研究制定推进热计量收费相关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改造计划落实配套资金,调剂拨付省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争取省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按照城市景观要求,结合区域和道路街景规划,在下达改造计划前确定建筑立面造型、景观、色调。按照城市建设规划,甄别、确定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对象。
市房产局:负责公产房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动员住户做好配合改造工作;会同市城乡规划局甄别、确定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对象;对没有房屋产权证明无法提供可靠面积的项目,组织相关测量机构进行实地测量,提供测绘报告确认改造项目的面积。
市审计局:负责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消防部门:负责做好保温材料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四)建立责任考核机制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纳入城六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督查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问责。
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周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各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考核评价。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区和项目单位,不能主动配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和问责。
(五)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市级配套资金在项目开工前足额到位;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要积极争取中央奖励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及早到位;各区政府在确保本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现行既改政策出资比例承担相应改造费用;国有大型企业、大专院校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筹措资金参与节能改造;供热企业(能源管理公司)要充分发挥节能改造主力军和实施主体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节能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六)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节能改造项目所选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大宗原材料、热计量器具,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确保设计一流、施工一流、质量一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特点,制定节能改造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材料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了解到改造工程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规程,强化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严把计量器具、门窗、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审验关、施工质量关,将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成精品工程。
附件:太原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齐山副市长
副组长:窦力奋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张勇市发改委主任
赵瑞雪市经信委主任
王建堂市城乡管委主任
董克平市住建委调研员
陈向阳市财政局局长
姜波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东立市房产局副局长
赵春阳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杨继承小店区区长
冯原平迎泽区区长
李浓杏花岭区委书记、区长
李贵增尖草坪区区长
杨俊民万柏林区区长
尤天拴晋源区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
主任:窦力奋(兼)
常务副主任:张晓军市住建委副主任
副主任:耿炤宇市城乡管委副主任
王建廷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赵义市房产局副调研员
张明智市热力公司总经理
张建伟市热力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吴建琪能源管理公司经理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资金保障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前期工作组、工程管理(技术指导)组、宣传统计组六个职能工作组。办公室成员从上述单位中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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