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标排污,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哈尔滨市首个按日计罚企业。200万元的罚款额也是我省有史以来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开出的单笔最大罚单。
今年第一季度,哈尔滨市环保局对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经查,企业一期工程8号炉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浓度123.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91.7mg/m3,均存在违法超标排放行为(烟尘排放标准30mg/m3,二氧化硫排放标准200mg/m3)。此后,哈尔滨市环保局责成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
华能供热公司一期工程8号炉由于老旧、环保设施未达新的国家标准,哈尔滨市环保局多次检测,8号炉主要污染物均未达标。今年4月1日,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对8号炉进行复查复测,发现该企业仍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连续超标排放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9条,哈尔滨市环保局予以企业19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加上原有处罚10万元,共计200万元。
昨天上午,哈尔滨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位于道外区的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向该企业送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哈尔滨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李滨堂说,“华能”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哈尔滨市首个按日计罚企业,200万元的罚款额度,也是我省有史以来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单笔处罚最严重的一笔。
按日连续处罚制度
即按照违法排污行为拒不改正的天数累计每天的处罚额度,违法时间越长,罚款数额越高。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打破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使“罚无上限”,而且计罚不受次数限制,只要违法排污不停,那么行政处罚不止。“罚无上限”的制度,有利于改变以往环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微信号:gongre-cn
扫一扫丨关注我们